ChatGPT 等大型语言模型现在可以编写与人类文本难以区分的文本,以至于在一些科学论文中被列为合著者。Dall-E 2、Midjourney 和 Stable Diffusion 等图像AI系统能根据简短的语言指令生成高质量的图像,甚至类人创作的视觉艺术作品。
在这样的情况下,人工智能生成的贡献与人类创作之间的关系问题被凸显出来,并在版权的背景下引起了讨论:谁拥有 AI 生成的作品,谁可以决定它们的使用,艺术家应该容忍他们的作品被用作生成 AI 开发的训练数据吗?
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的法学教授、德国平台学习系统成员Anne Lauber-Rönsberg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如果人工智能只是被用作艺术环境中的工具,基本的设计决定仍然由艺术家做出,艺术家就应该被授予版权。但当作品基本上由人工智能创造,而人的贡献非常小时,情况就不同了:比如,根据欧盟的版权法,AI图像生成器以波普艺术家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的风格生成的以埃菲尔铁为背景的猫风帆冲浪的图像就不太可能获得版权。
假如人工智能在没有大量人工干预的情况下创造的产品没有版权,那么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但Lauber-Rönsberg指出,这应该有一个前提:不存在其他附属版权。英国版权法便为纯计算机生成的作品提供版权保护。
所谓附属版权也引出了另一些问题,即:版权是否应该仍然继续只保护人类的创作,而不保护机器?是否应该将版权的重点放在对创新的激励上,通过授予纯 AI 生成的产品独家经营权来鼓励创新?

根据Lauber-Rönsberg的说法,一般认为,人类和机器在创造力上有根本差异,人类体验和感受的能力是他们创造性活动的重要基础,证明了以人类为中心的版权法赋予他们特权的正当性。而缺乏创造能力的人工智能要获得作者的身份是不可能的。如果必要,可以通过有限的附属版权对创新性创造进行经济激励。
在艺术家的利益和促进创新之间进行适当的平衡也是不可或缺的。比如,互联网上的作品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作人工智能训练的数据。根据欧洲版权法,这通常是被允许的,只要作品的创作者未禁止使用。Lauber-Rönsberg表示,这意味着使用应该得到许可,并支付报酬。
Lauber-Rönsberg认为,生成AI对人类创作者产生影响已不可避免,这将导致版权保护对原创性要求增加。此外,她还表示,在科学研究上的AI共同作者应该被拒绝,因为科学共同作者不仅需要对出版物做出重大科学贡献,还需要为此承担责任,这无疑超出了生成AI系统(即使已经达到人类水平)的能力。